旅游食品安全Tips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.谨慎选购食品。
选购预包装食品时,应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日期和配料表,包装应密封、无破损,不建议购买路边无证小摊贩或者其他来历不明的“三无”食品。
2、合理选择餐厅。
在旅游景区就餐时,应选择持有《营业执照》和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在B级以上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,不光顾无证无照、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。同时注意查看标价或者事先咨询收费标准,预防消费陷阱。
3.注意食品销售环境。
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;不购买无冷藏、无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的小吃摊点或流动摊贩出售的凉熟食制品。
4.禁食高风险食物。
不采摘、购买、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、来历不明的食物(如河豚鱼、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等),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或食物过敏,尤其是老年人、幼儿、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。
5.海鲜消费需留心。
一是选择正规、明码标价的海鲜店就餐,切勿盲目“尝鲜”;二是尽可能选购新鲜的海鲜类产品,观察海鲜色泽是否正常,按压后是否有弹性。海鲜一旦腐烂变质便可能有大量病菌繁殖,食用后易引起腹痛、腹泻等症状。三是注意食物是否加热彻底、蒸熟煮透,如有异味或发现半生,应立即停止食用;四是尽量避免生吃或半生吃海鲜类产品,如刺身、生腌等;五是不吃隔夜海鲜。
理性消费,依法维权
消费者在合理消费的同时,应提高维权意识,依法理性维权。
1.用餐完毕后,注意索取正规购物发票、收据、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,并妥善保存。一旦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,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2.就餐时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应采取以下措施:
①保护好问题食品原状,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;
②在尚未食用,未造成健康问题的情况下,可参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规定,与餐馆自行协商解决;
③一旦发生恶心、呕吐、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应及时到医院救治,并保留剩余可疑中毒食品,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。
3.若在景区消费时,遭遇强制消费、商品价格虚高等情况,可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等工具录音、录像,并保留相关票据,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。
消费提示
虽说唯美食与美景不可辜负,但旅途中不宜吃太油腻、过咸或水分很少的食品,以免引起身体不适。就餐时应注意节制,避免暴饮暴食,同时注意荤素搭配、平衡膳食,多摄入富含膳食纤维、维生素的新鲜果蔬等。
稿源:省局食品抽检处
执笔:南昌大学食品学院
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
通讯员:熊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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