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加强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》要求,确保槟榔制品销售有效监管,近期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槟榔制品专项检查行动。
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。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槟榔及其制品相关的新规定,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,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、摆放、销售槟榔制品,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食用,切实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意识。
二是加大执法抓督查。以集中交易市场、商场超市、大型娱乐场所,尤其是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,加大执法打击力度,讲解槟榔的危害性,向商家宣传整治槟榔制品的相关规定,深入排查市场上销售槟榔产品的风险隐患,严厉打击销售槟榔制品的违法行为。
三是加强宣传抓氛围。结合日常检查工作,建议食品经营者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“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”“槟榔制品不再作为食品销售”等警示标语,加大社会宣传,告知广大市民“槟榔制品不再作为食品销售”,积极举报生产销售槟榔产品的违法行为。
下一步,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结合“守底线、查隐患、保安全”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,督促辖区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。
来源:执法队 张磊
标签: 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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